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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0591-83314425

      知識產權示范企業

      一、認定機構:縣(市)區科技(文體)局、知識產權局、高新區投促局

      二、政策依據:《福州市自主知識產權獎勵辦法》、《2014年福州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指南》

      三、申請條件

      (一)在本行政區域內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及其他具有研發能力的企業,

      年研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3%以上,應用專利技術的產品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。

      (二)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、管理制度、宣傳培訓制度和激勵機制;

      已開展專利檢索、分析和保護工作,具有較高知識產權培訓率,無惡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及事件發生。

      (三)申報年度前三年(即2013-2015年)擁有國內有效的授權專利數量須達到以下三個條件之一:

      1、授權專利數量15件以上;

      2、授權發明專利數量2件以上;

      3、授權實用新型專利數量6件以上。

      (注:以上專利權人必須是申報企業。)

      四、通過企業的好處

      (一)給予10萬元的扶持經費,專項用于開展知識產權工作;

      (二)優先辦理專利申請資助和獎勵、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、專利保險費用補帖;

      (三)優先推薦申報各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、專利獎;

      (四)優先組織參加國內外各類知識產權培訓與交流。